分组、分类
分组和分类都是对批量网点的结构划分,用于详细的层级管理和规则批量设置,功能类似但又有差别。
分组是一个单层的目录结构,用于表示被人为划分到同一所属下的网点,这些网点本身的性质可能并不相同,出于管理方面的因素被划到一起。比如按“行政区”或“所属支行”创建分组,分组内可能有普通营业网点、营业室、ATM机等,由于地理靠近或归属相同而被分入同一分组。
分类则是一个可包含子目录的多层目录结构,用于表示性质相同的一类网点。这些网点属于同一类,有着相似的属性。如“ATM机”分类下可以进一步细分为“DCR”、“日立”等具体的ATM机品牌。
分组和分类两个概念既有相似,又有区分,相互结合形成完整的网点结构属性。同一个网点可以既有分组,又有分类属性。如一个品牌为DCR的ATM机网点,分组上属于“高新区支行”分组,分类上属于“ATM机/DCR”分类。
分组和分类的作用不只是对网点进行组织归类,更在批量规则设置部分发挥重要作用。[此处转到分组分类规则部分]
分组分类规则
之前简单介绍过分组、分类的层级结构和定义[此处跳转],现在说明分组和分类在规则设置中发挥的主要作用。
分组规则作用在同一个分组内的全部网点上。分组的来源一般是人为划分,因此分组内的网点通常也在人为规则方面有较多的相似性,如“营业时间”、“日期频次”、“来源金库”等。分组规则可快速设置这些规则,并在相关规则发生变动时,仅需要改动分组对应的一处规则,便可影响到分组包含的全部网点。
分类规则作用在分类下包含的所有网点、子类型和子类型包含的网点上。分类的产生通常是将属性、特性相似的网点划分在一起,因此分类规则也应用于设置这些与网点自身属性有关的信息,如“基础服务时间”、“钞箱时间”、“钞箱数量”等。与分组规则一样,对于分类规则的改动也可以快速应用在其包含的全部网点和子分类上。
规则的继承和优先级
由于分组、分类、网点都可以单独设置规则,因此我们设计了一套规则继承和覆盖的机制,帮助进行快速的规则设置和修改。
首先,规则的优先级为 全局网点规则 < 分组规则 < 分类规则 < 子分类规则 < 网点规则。当某个规则条目在不同的位置被重复设置时,将会按照优先级进行覆盖,高优先级的规则会覆盖低优先级的规则;而当某个条目为空时,会按照优先级由高到底进行查找,直到在某一层级找到非空的该规则条目并继承。
分类规则主要以设置由网点固有属性产生的规则,因此其优先级高于分组。而一个分类下的子分类通常是对该分类的细分,有更特殊化的属性,因此子分类的规则高与其父分类。
如,将“高新支行”分组的最早到达时间设置为07:30,最晚到达时间设置为11:30,来源金库设置为 高新区金库 ;将“ATM”分类的基础服务时间设置为5分钟,钞箱服务时间设置为5分钟;将“ATM”分类下的“DCR”子分类的钞箱服务时间设为8分钟。
那么,当创建一个所属分组为“高新支行”、分类为“ATM / DCR”的网点,在规则阶段,所有规则留空时,会自动继承为“最早到达7:30,最晚到达11:30,来源金库 高新区金库,基础服务时间5分钟,钞箱服务时间8分钟”。
最后,尽管规则继承和覆盖机制可以避免重复设置规则时的冲突,但在使用时,还是应遵循按定义和用途设置分组、分类规则的方式。即分组规则用于人为划分产生的规则,而分类规则用于由网点自身的属性和性质导致的规则,再对有特殊要求的网点,在网点规则中设置对应条目。